各党支部:
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“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材料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”精神,要求各党支部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一次全面整理自查,并填写《党员档案材料自查清单》。同时根据整理情况,及时补齐应有的相关材料,确保每一位党员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分工:
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(补齐)工作由相应的辅导员(学生党支部书记)负责。
教工党员档案材料由蒋伟兴核对并通知相关党员个人补齐。
二、时间
要求各党支部在4月3日前完成。
《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》由党员本人填写、支部书记签名、交党委签意见并盖章后装入党员本人档案中。
党员档案要装入专用档案袋。
因时间比较紧,希望各位党支部书记尽快落实并实施该项自查工作,按时完成。
2018年3月25日